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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注册香港公司需要知道的银行网点信息

发布时间:2023-04-25 16:30:27

深圳注册香港公司需要知道的银行网点信息。

1、在银行网点办理:

(1)开设基本户,须经开户行审批。

(2)、客户可通过电话或银行直接与银行客服预约。

(3)、开户资料须经开外币折算清缴。

2、香港公司注册办理:

(1)申请人签署的香港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书;

(2)委托人签署的香港公司章程;

(3)股东或者董事会的任职文件,公司股东的本人签名;

(4)股东或者董事会的所有决议(股东签名);

(5)公司的注册地址及注册地址证明文件;

(6)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包括)场所证明文件;

(7)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8)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9)、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申请营业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申请变更营业场所的,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3)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5)场地使用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住宅小区建筑物、住宅小区建筑物、工地管控联系信函》;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10)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5)组织机构代码;

(16)其它规定的登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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