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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7 09:15:38
深圳居住积分入户细则详解,深圳居住积分入户申请流程指南深圳居住积分入户申请流程一:登录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并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后填写个人信息并测评以及选择申报方式(个人申报或单位申报),然后提交申报的信息二:测评通过后,选择公司申报的请联系自己的公司办理手续事宜,个人申请就直接在人才系统上下载相关的材料,根据材料清单准备相关的材料。
个人:个人申请办理入户的申请人不需要核准信息并提交,测评通过后,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按照《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如申办调干、调工,联系档案保管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单位:申请人在测评通过后,呈报单位审核信息并提交,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贵园业务受理窗口,审核不通过的,呈报单位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三)业务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根据业务指南的提示,按照业务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呈报单位人事档案调干:具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
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招工:申报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限(调干为公示通过后120日内,招调工为公示通过后90日内)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审批。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部门根据代理机构的预约时间安排,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上门审核(调干及调工审核人事档案),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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