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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6 23:26:21
深圳积分入户介绍纳税程序攻略(积分入户纳税流程详解)深圳积分入户介绍纳税证明 步骤一、到打印准迁证(一)准迁证(二)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凭《迁移证》(三)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步骤三:包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人投靠子女等。
以“分居5年为居住证、连续2年为实际居住累计满1年”。
在深圳办理25年《深圳市积分入户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广东省人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户籍迁入是指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深圳市。
第三条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户籍迁入进行宏观调控。
第四条户籍迁入以总量调控、分类管理、存量优先为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安排、准入条件和审批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户籍迁入计划根据人口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按年度制定,重点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全市年入户总量应当控制在年度迁入计划之内。
第六条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
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
本规定所称居住社保迁户,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或合法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
第七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管理的各项工作,牵头研究提出非户籍人口入户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年度计划安排和准入条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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