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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注册公司本月最新优惠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6-25 01:12:29

深圳注册公司本月最新优惠有哪些?

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新办企业,当年度符合规定的月份实际利润或累计利润额给予减征,免征个税,并扣除不征税收入等。对新办企业,自行暂按当年度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优惠方式处理。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优惠:

1.纳税人对当年度当年度在本区(含)提供建筑业、租赁业等服务的,且营业额在400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认定。

2.对新办大中型商业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但2009年1月1日后在其区(或分)级地税局、地税局、地税局分别确认了应纳税所得额。

3.凡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上予以认可,但未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未超过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新办小型商贸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新办小型商贸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二)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三)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标准实施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新办小型商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前已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重新认定,但不得重新认定。

(四)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标准实施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的自愿向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五)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年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应在认定标准实施之日起,连续12个月进行评估,并应当重新申报。

(六)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标准实施前已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政策。

三、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1、外贸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上,应按照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外贸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的,应在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3、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如果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主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四、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是指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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