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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8 01:12:23
在深圳注册母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目前,很多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在其他城市设立一家子公司。那么,在深圳注册集团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在本文中,深圳安家保 财务小编将带您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通常,在深圳注册集团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计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注册母公司应当符合什么条件?一般而言,注册集团公司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至少要达到5000万人民币,并且至少拥有3家子公司;
2、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家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5、集团母公司应是一个全民所有制大型企业或国家控股的公司,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集团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母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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