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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注册分公司交社保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5-03 05:12:18

深圳注册分公司交社保需要哪些材料

现在社会,深圳有很多公司来深圳开分公司。当然,深圳的很多其他城市并不发达。那么深圳注册公司开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

办理注册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深圳注册分公司需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当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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