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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6 19:26:38
深圳户口申请积分入户流程及注意事项(深圳户口积分入户攻略),如下:一、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24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二、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务服务”—“户政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人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申请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后(请根据系统提示,使用手机微信进行实名认证),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提交。
温馨提示:申请人自成功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2年9月30日)前,均可登陆申请平台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申请撤销后,可再次提交申请。
2022年9月30日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2年9月30日24时截止。
受理机关自2022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5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复核及公示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为复核申请期。
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2年12月8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我的申请”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自有住房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时间,每满1个月积1分实施要求: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指经深圳市登记确认的住宅类房产,包括商品住房和非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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